曲周借贷合同纠纷处理、管辖法院确定及合同无效情形解析

一、普通借贷合同争议的处理方式

  1. 协商解决
    指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在自主且相互体谅的原则下,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合同约定,通过阐述事实、摆明道理的方式,达成和解协议,自行处理合同纠纷的一种途径。这是最有益于维持双方关系的解决办法,有助于防止双方产生更深层次、难以挽回的矛盾。
  2. 调解处理
    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在第三方(即调解人)的主持下,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前提下,由第三方对纠纷双方进行解释疏导,促使他们相互体谅、让步,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解决纠纷的活动。
  3. 仲裁解决
    即由第三方依据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按照法律规定对合同争议事项进行居中裁决,以解决合同纠纷的一种方式。仲裁是当代世界各国普遍设立的争议解决法律机制。不过,其成本相对较高。
  4. 诉讼解决
    也就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该方式通常耗时较长,但费用相对较低。

二、借款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的确定规则

需注意的是,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若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或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涉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的案件,均不依据履行地来确定案件管辖法院。

三、民间借贷合同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

以下情形下,法院会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1. 订立民间借贷合同的当事人不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
  2.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民间借款合同;
  3.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政区位置曲周位于河北省南部太行山东麓海河平原的黑龙港流域。东接邱县,南邻广平、肥乡,西连永年、鸡泽,北依邢台市平乡。曲周县辖4个镇、6个乡:曲周镇、安寨镇、侯村镇、河南疃镇、槐桥乡、南里岳乡、白寨乡、大河道乡、依庄乡、第四疃乡。政区沿革春秋时为晋曲梁地,因位于古曲梁边陲,故名曲周。战国属赵。秦属邯郸郡。汉初置曲周县。1946年改称企之县,1949年恢复曲周县名称。政区人口面积现属河北省邯郸市。总面积667平方公里,辖4镇、6乡,342个行政村,总人口40.4万。政区自然特征境内地势平坦,平均海拔39.6米,属温带半湿润大陆性季风气候,年平均气温13.4℃,年平均降水量791.7毫米,全年无霜期平均212天。政区资源特点资源丰富。粮食作物主要以小麦、玉米、谷类等为主,经济作物主要以棉花、林果、蔬菜、油类等为主。曲周不仅是全国商品粮生产基地县,被列入全省优质专用小麦基地项目重点县,还是中原养殖大县、蔬菜生产大县、鸡只存栏千万只以上,蔬菜种植面积达15万亩。水利资源充足,滏阳河、支漳河等大小河流蜿蜒全境。劳动力资源潜力较大,全县农村劳力达16.8万。特产有“曲面”、小杂粮、食用油、粉皮等,其中,“曲面“明清时为宫廷贡品,久负盛名。